李书福和王凤英认为,中国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激活消费活力。而汽车行业税收制度已成为地方提振汽车消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重要障碍,由此,车辆购置税应与时俱进,发挥其组织财政收入和经济调节两方面作用。
两人建议,应将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和地方共享比例为50%:50%,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为拉动汽车消费创造条件的积极性,刺激汽车消费。再有,建议将调整后车辆购置税地方财政收入适当比例用于汽车企业新技术研发以及促进汽车消费。